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学院动态  学术动态

南开大学杨龙教授应邀为我院作学术报告

[发布单位: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来源: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1-11-29]


20211126日晚,应我院邀请,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杨龙教授在腾讯会议为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师生带来了题为“国家治理单元的设定和运用”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刘磊教授主持,由张文礼教授担任讲座评议人,200余名校内外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杨老师主要从治理单元概念辨析、治理单元的设定、治理单元的具体运用三个方面来开展本次讲座。首先,他介绍了两个方面的治理单元,一是基层治理中的治理单元,如村民小组和自然村、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二就是本次讲座探讨的空间治理单元。在这部分中,杨老师区分了实体性的和虚体性的治理单元。实体性治理单元就是指省、市(地区)、区(县、旗)(县级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特别行政区、新区(部分)。虚体性治理单元指自然保护区、经济区、功能区、新区(部分)、专区、城市群或都市圈。

其次,杨老师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的需要来分析设立治理单元的依据。第一,从政治的需要看,通过行政区划是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中央权威;第二,设立治理单元要满足民族地区治理的需要;第三,从行政管理的需要出发,确保国家的治理能够深入到广大基层。此外,杨老师也指出,空间规模大小的选择也是设立治理单元的重要依据,提出这个问题主要是为了降低治理成本和减少治理风险。在确定治理单元的规模时,主要考虑以下这几个方面的因素:物理的和技术方面的因素,如地理面积、人口、地形、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政治、行政、历史、文化、民族等影响因素;需考虑实体性治理单元适用于各种治理任务对治理规模的需要;需考虑虚体性治理单元适应经济、社会、文化、环保等目标对治理规模的需要;考虑治理成本和风险等因素。

接下来,杨老师分享了治理单元的运用问题。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治理单元与治理方式的搭配,实体性治理单元的治理结构是“科层制+辖区制”,实体性治理单元的治理方式是“属地管理+问责制”;二是治理单元和条块结构的结合,“条”是指专业性管理,称为“属事”、“块”是指地域性管理,称“属地”,并且条块关系与实体性和虚体性治理单元的关系是类似的。

在讲座的最后,张文礼教授对讲座内容给予高度评价,指出通过区分实体性和虚体性治理单元的概念帮助我们更好地梳理和理解国家治理单元的设置,为研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开启了一个新视角。张文礼教授鼓励同学们沿着杨教授提供的研究思路自主思考,如何运用这个治理单元为治理效能的提升服务。

随后,我院师生与杨老师积极互动,提出了“如何认识地级市职能”、“如何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等问题,杨老师也一一进行了深入回应。我院刘磊教授对本次学术讲座进行了总结,提出这一次讲座对我院师生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期待杨老师以后再来兰州为同学们现场作学术报告,进一步开拓同学们的学术视野、提高学术研究能力。


(撰稿:张奕柠 摄影:崔馨 审稿:刘磊 审核:李怀)


杨龙教授简介

杨龙,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政治学会会长;曾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发展政治学、西方政治思想史、政府经济学、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已发表论文和译文100余篇,著作10余部;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重点项目等;曾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著奖和论文奖,曾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宝钢优秀教师奖。


专业院校:
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