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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硕士(MSW)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单位: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来源: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30]

为了适应更好我国当前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中对高层次、应用型社会工作专门人才的需要,根据全国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的《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全国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教学基本要求》,参照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制定(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培养方案。

一、学科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在本校社会学学科和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009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西北师范大学设立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33所具有社会工作硕士(MSW)招生院校之一,2010年开始招生。本学位点自设立以来,依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指委有关精神和文件,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和硕士学位点的建设工作,逐步探索和优化培养方式,确定了集体培养,个别指导的培养模式,注重学生道德素质的提高、理论知识的培养和和现实应用理论分析能力的提升,取得良好效果。

本专业经过不断建设和发展,现已形成一支梯队合理、学历层次高、科研成果突出、研究方向相对集中、学术交流广泛而活跃的专任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合理,培养目标明确,培养质量较高,获得了较好社会声誉。现有专任教师1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6人,讲师4人,具有博士学位者8人,MSW研究生导师9人。本专业学位点重视教学和学生培养工作,不仅注重对学生思想品质、大局观念、团队精神、人际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同时加强对学生理论研究能力、实证调研能力的综合提升,培养了一批具有良好公民素质、全面知识水平和较强学术能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二、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根据我校着力培养学生人文情怀、国际视野、系统思维、批判性创新思维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教育目标,本专业着力培养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智识水平,身心健康,对所学习的专业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有全面完整的把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二)专业目标:培养具备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熟悉社会政策,具有较强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开展服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就业目标:能在党政机关、企业、教育科研部门以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公益组织,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社会工作服务、社会行政管理等工作。

三、培养方式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的结合,主要的培养方式包括下述几方面:

1.课堂教学。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课内实践等多种形式。理论课程以教师讲授、学生参与研讨的方式进行,提升学生的研究能力;实务课程注重应用社会工作实验室等教学设施开展实验教学,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实务领域专家参与教学、开设讲座,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

2.重视实习环节。要求学生必修800小时以上的专业实习,发挥学校教师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双重作用,提高实习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3.实行双导师制。吸收社会服务与管理部门的优秀社会工作专家参与研究生教学、实习指导过程,形成学校专职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专家共同指导。

四、研究方向

本专业硕士点目前设置相对集中的的研究方向有三个:

1.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致力于研究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社会服务机构在社会服务传递和行政管理方面遇到的挑战和机遇,以及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促进社会服务的有效输送。同时,研究增进和调整社会整体及其成员的福利的水平、层次和内容而制定和实施的各种政策,以及社会为维持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而提供的各种社会性措施、政策或制度。

2.社区社会工作。社区是社会工作最主要的实践平台,社区社会工作立足于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和方法,分析和确定社区的问题与需求,借助专业知识和技能动员社区各方面资源,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以社区治理转型和发展促进社会整体进步。

3.民族社会工作。立足于我国民族地区稳定发展和共同繁荣的现实需求,针对西北民族地区开展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探讨民族地区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实践模式。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招收对象为社会工作本科专业或具有一定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其他专业本科毕业生,实行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为2年。若确需延长学习年限者可申请延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

六、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分由课程学分和实践学分两部分构成。其中课程学分30学分,实践学分5学分,每位研究生应修满不少于35学分(具体学分计算参照本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

七、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分别见附件1、附件2

MSW专业的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课程。其中必修课包括两门公共必修课,共4学分;专业必修课6门,共12学分。选修课共10门,必须至少选修不少于14学分的课程。实践环节包括科研实践和专业实习,共5学分。

八、实践环节

(一)科研实践

要求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选听学科前沿系列讲座,不少于10次,由学院MSW中心负责考核,计1学分。

(二)专业实习

1. 研究生在学期间,将安排共计不少于800学时的专业实习,计4学分。

2. 实习方式分为课程同步实习和机构集中实习两部分。其中课程同步实习与专业课程教学同步进行,实习安排及实习督导由相应课程授课教师规划实施,在第一学年期间完成。机构集中实习安排在第三学期学期进行,共计800学时。集中实习期间,要求学生在学校指导老师与机构督导的共同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社会工作理论、方法于机构实务,并结合毕业论文设计,选择相应的项目或专业领域开展实习。

3. 实习督导为学校指导教师督导与实习机构督导相结合。学校指导教师由MSW中心确定,每位教师督导学生以3-5人为限,督导方式包括个别督导和团体督导。个别督导以不定期方式,由学校指导教师与实习生随时联系;团体督导以定期方式,由学校指导教师根据需要与研究生商定时间和地点。

机构督导聘请机构主管或具有从事实务工作经验的一线社工担任;每位机构督导给予学生个别或团体督导,每周至少一次。在研究生实习期间,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应加强联系,评阅学生实习作业,共同评估学生实习进度与成绩。

4.实习作业包括实习计划、实习周志或实习记录、与实习计划相关之研究报告、实习总结等,主要包括20篇周记、一篇不少于1万字的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学生提交实习作业至MSW中心存档。除上述作业外,其余依各实习机构的具体规定执行。

九、申请学位基本条件

1.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2.在规定学制内要结合实践环节完成不少于20篇的周记,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0字的社会工作实践总结报告,并由本专业指导教师做出鉴定合格。

3.在修完规定课程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的选题应面向社会管理或社会服务实践并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经开题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4.学位论文应由本专业副高以上的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并组织专业答辩,答辩委员会主席聘请外校专家担任。

5.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6.符合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其他规定。

 

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专业名称:社会工作                                                  专业代码:035200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周学时

总学时数

学分

任课教师

考核方式

备注

Z0051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2

 

考试

必修17学分

Z0050005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8

1

 

考试

Z0101000

第一外国语

2

36

2

 

考试

Z0062007

社会工作伦理

2

36

2

 

考试

Z0062002

社会工作研究方法

2

36

2

 

课程论文

Z0062003

社会工作理论

2

36

2

 

考试

Z0062008

社会福利思想

2

36

2

 

课程论文

Z0062009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2

36

2

 

课程论文

Z0062010

社会工作行政

2

36

2

 

过程性考核

Z0064014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2

36

2

 

课程论文

选修14学分

Z0064015

社会政策分析

2

36

2

 

课程论文

Z0064016

社会服务项目策划与评估

2

36

2

 

项目设计书

Z0064009

社区建设与社区工作

2

36

2

 

课程论文

Z0064017

民族社会工作

2

36

2

 

课程论文

Z0064018

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

2

36

2

 

课程论文

Z0064019

老年社会工作

2

36

2

 

考查

Z0064020

家庭社会工作

2

36

2

 

考查

Z0064021

企业社会工作

2

36

2

 

考查

Z0064022

社会工作前沿专题

2

36

2

 

文献综述

 

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不少于10次)

一至四

 

 

1

 

签到

5

学分

 

专业实习(不少于800学时)

 

 

4

 

周记、实习报告

总学分

不少于35学分

 

 

 


专业院校:
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