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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简介

[发布单位: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来源: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0-04-11]


学院现有1个目录外博士授权二级学科“西北地方治理”,社会学和公共管理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公共管理硕士(MPA)和社会工作硕士(MSW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1.二级学科博士点:西北地方治理授予历史学博士学位。

本学科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产生的一个新的博士学位授予二级学科,201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它以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历史学、民族学等学科理论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在理论层面的反思性基础上,以实践层面的指导性、操作性见长,旨在探索西北地方治理的基本理论、操作手段及其发展规律。有三个研究方向:第一,西北边疆治理史,含历代西北边疆治理史鉴研究、当代西北边疆治理挑战的历史原因探索、当代边疆治理理念及模式研究。第二,西北民族地区法律发展,含西北民族地区法律文化资源整理及其应用,西北民族地区法律发展史,西北民族地区法律发展与地区稳定。第三,西北地方政府治理,含西北地方政府治理的历史及特点,西北地方政府治理方式转变,西北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2.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社会学   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学是经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西北地区第一个社会学硕士学位点,2001年成为甘肃省省级重点学科;20113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社会学一级科学硕士学位点。本学科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第一,民族特色。本学科从西北多民族社会的实际出发选择研究课题,注重对民族与宗教问题的关注、以及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发展。第二,跨学科特色。强调与政治学、公共管理和政府经济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开阔了本学科的研究视野,提升了问题意识。

公共管理   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西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113月批准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在长期的教学与科研实践中,西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在行政管理、社会保障以及土地资源管理三个二级学科方向上凝聚了一批研究骨干,形成了三个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产生了一批研究成果,形成了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较为鲜明的研究特色,在同学科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学科审视西北地区的历史变迁和社会发展,在西北民族地区社会政治发展、城镇化建设、公共物品供给、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政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研究,为地方政府推进以上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合理的政策建议。 


3.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公共管理硕士(MPA   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综合型、专业化从事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的新型公务员。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西北师范大学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在长期的教学与科研实践中,西北师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在地方治理与社会发展、领导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与社会保障以及区域行政与战略管理等几个学科方向上凝聚了一批研究骨干,产生了一批研究成果,形成了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较为鲜明的研究特色,在同学科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形成了比较研究优势,为地方政府决策服务功能凸显。  

社会工作硕士(MSW  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点是2009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33所具有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高校,2010年开始招生。我校的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点是在原来的社会学硕士学位点和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98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获得了西北地区第一个社会学硕士学位点,2000年,社会学学科被评为甘肃省省级重点学科。我院聘请了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和省、市相关政府系统及社工实务部门的资深专业人士,组建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师资队伍,为确保社会工作硕士的培养质量提供良好的师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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