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委培定向就业学生)并符合其他“推免生”推荐条件。
二、推荐原则
“推免生”工作原则参照《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师发[2018]19号)执行。
三、推荐类型
(一)普通推免生
1.推荐条件及办法
普通推免生选拔工作依据《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师发[2018]19号)和《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2.名额分配
(1)学校下达我院的普通计划推免名额共7名。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2)根据我院2021届非专升本本科毕业生人数分布情况(共计84人,其中社会工作专业15人,行政管理专业47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2人),分配社会工作专业推免名额1名,行政管理专业推免名额4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推免名额2名。
(二)“辅导员”专项
1.推荐条件及办法
“辅导员”选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师发[2018]19号)和《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辅导员”实行“1+1+基本学制”培养模式,即大四兼职辅导员一年,毕业后继续专职辅导员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接收“推免生”基本学制和专业攻读我校研究生。
2.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安排,分配我院推免名额1人。
(三)“研究生支教团”专项
“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依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4届(2022-2023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1]5号)文件执行》。推荐工作由校团委负责。
“研究生支教团”实行“1+基本学制”培养模式,即支教服务一年,经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注册研究生学籍,根据接收“推免生”基本学制和专业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四、推荐流程
(一)本人申请。2020年9月9日18:00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学生成绩单zjhm_xm.pdf),并登陆研究生院管理系统(http://210.26.109.51:85/)提交申请并完善相关信息。
(二)学院推荐。2020年9月10-12日,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将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输入管理系统并上报。
(三)学校审核。9月13日,学校对学院拟推荐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2022年学校拟推荐名单。
(四)名单公示。9月13日-22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其他
1.个人申请材料包含:综合加分项统计表(附件3)、综合加分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颁奖单位红色公章的获奖文件可代替获奖证书原件。奖励分值涉及到各种奖励、成果等截至2021年8月31日,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2.班级排名前30%(人数取整,不做四舍五入)。
3.各班需报送材料:综合加分项统计表(附件3)、综合加分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推免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表(附件4),申请推免情况汇总表(附件5),推免研究生申请书(附件6)。以上附件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
联系人:侯老师,报送地址:10号楼D区500办公室,联系电话:7975029。
4.未能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及纸质申请书,视为放弃推免保研资格。
5.凡在研招网接收待录取推免研究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推免生在2021年10月20日前未能联系到接受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本人可报名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7.其他事宜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推免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时间紧,各班级要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推免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