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年度全省高校三好学生的通知》(甘教思涵【2016】9号)要求,我院决定在全院开展2016年度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推荐候选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候选人名额,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我院推荐2016年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2名,其中学生干部1名。
三、推荐标准
三好学生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2015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专业前20%以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里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的推荐实行差额推荐,推荐工作严格遵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宁缺毋滥。2016年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原则上应从获得我校2014-2015年学校、院“三好学生”和“模范学生干部”中提名。
三好学生的推荐经所在班级酝酿推荐、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审查汇总后统一汇报答辩,三好学生的推荐最终按综合情况由高到低确定(含学生干部)。学校评优工作小组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推荐报送要求
请各班级于6月21日(星期二)前务必将候选人推荐表(A4纸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汇总表、2015年度成绩单(教务处成记库打印版、加盖公章,并标注专业课程)以及事迹材料(A4纸2000-3000字)报学院团委办公室。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