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技能,广大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就业观,学院决定开展2016届“就业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院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已签约或自主创业的2016届毕业生(全日制国任统招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参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通过勤奋学习,积极实践,掌握过硬的专业技能和全面的综合素质,成功实现就业;
2.灵活运用新型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如网络招聘、微博求职、视频求职、见习实习等方式,获得就业机会;
3.转变就业观念,响应国家号召,投身边疆建设、返乡就业、服务基层,有突出事迹;
4.求职经历曲折,通过自身不懈努力,最终找到理想工作;
5.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6.创业项目已启动,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7.所创企业已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能够带动一定数量人群就业。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人选征集阶段:5月12日—5月25日
申报材料包括:
1.2016届“就业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2.个人生活彩照一张
3.求职创业经历材料:以“我的求职”或“我的创业”为主题,具体题目自拟,一千字以上,主要内容包括求职创业经历、心得体会、对未来求职创业学生的建议等。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学院团学办公室(500),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生活照电子版和求职经历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558348868@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就业创业之星评选+学院+姓名”。
(二)评选表彰阶段:5月28日—6月3日
候选人经学院推荐并通过初审后,由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通的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在毕业典礼上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及奖金。
四、活动信息发布平台
1.就业信息网:http://grad.nwnu.edu.cn/
2.新浪微博:@西北师大就业中心
3.腾讯微博:@西北师大就业中心
4.微信公众平台:nwnujyzx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团委办公室。
附:西北师范大学2016届“就业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