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教学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与情感交流,选出一批广泛被学生认可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明确“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发展为根本、以教学为重心”的办学思路,形成“老师关爱学生、学生热爱老师”的融洽氛围,学校决定开展第七届学生心目中“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为做好学院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在岗教师
二、评选时间
2016年4月至5月
三、评选标准
所推荐教师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浓厚的教学兴趣和端正的教学态度;无私的奉献精神和精良的业务素质。授课思路清晰、语言生动,教学形式丰富多样,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教学过程富有艺术性和启发性,风格独特,善于引领。尊重学生、热爱学生,热心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等。
四、评选流程
1.学院大一至大四各班评选、投票、推荐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投票,每班可推荐1名候选人。4月15日前各班班长将本班学生选出的“我最喜爱的教师”所需上报材料(附件1、附件2)报送至学院团学办公室。
2.学院统计阶段(4月18日至4月22日)
院学生会对各班推荐情况加以统计,在4月22日前将推荐教师信息公布于学院网站。
3.学院二次评选阶段(4月25日至4月29日)
4月29日前,由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组织二次投票,选出一名“我最喜爱的教师”。5月3-5日进行公示,5月6日上报学校,参与全校评选阶段。
五、评选要求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成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评选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意识,防止人为操作、弄虚作假。各班班委会要根据文件精神,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深入挖掘,征求各方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流程和投票结果产生推荐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团学办公室。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