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学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二、奖励名额
学校分配我院名额共计12名。
三、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爱校荣校,传播网络正能量;评选学年学业成绩优秀,绩点排名本班前40%以内;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审程序
根据《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办法(修订)》执行。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学生“三开”平台评定,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相关申请表(详见附件),10月25日下午16:00前报送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平均绩点清单、综测净加减分评定材料及清单至团学办公室马老师处,电子版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2250168644@qq.com。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31-7975029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