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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来源: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0-09-24]


我院全日制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我院2020年度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度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西师发[2014]93号)和《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师发[2014]94号)的相关要求,以及《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和评审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长:赵兴虎  张润君

副组长:左宏愿  何冰清

  员:李  怀  贾应生  陶彦玲  杨丽云  侯顺斌  马子卓

二、奖助学金类别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西师发[2014]93号)和《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加分细则(试行)》执行。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校分配我院的指标3人,学院按照学术型、专业型分配名额。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方法》(西师发〔2014〕94号)和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执行。

2.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生一等5000元,学校分配我院指标为12人,硕士生二等3000元,学校分配我院指标为27人。

3.2020年以推荐免试方式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万元(学校直接审批发放)。

4.二、三年级具有我校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在读非定向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未落实单位的学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院按照学术型、专业型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分配根据各类学生所占百分比进行计算。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范围及发放工作依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19〕60号)和《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西师发〔2013〕197号)执行。

2.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确定,按10个月发放。

4.延期毕业或档案不在学校者,不享受助学金。不按时交纳学费或的研究生,其欠费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暂时不能交纳学费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导师签注意见后报学院审批。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1.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审工作参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模范干部评选办法》(西师发〔2009〕206号)文件执行。

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选对象为2019-2020学年度担任校院两级研究生会主要干部、班级班长或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等,期满一年,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各方面综合表现优良的全日制研究生。全校共推荐50人,奖励标准为1000元。学校分配我院名额2人

(五)劳动实践奖

1.劳动实践奖评审工作参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模范干部评选办法》(西师发〔2009〕206号)文件执行。

2.劳动实践奖评奖对象为2019-2020学年度参与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锻炼且期满一年、领航计划本硕博一体化管理骨干训练营优秀学员或是在研究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等学生自组织参与实践服务,表现优秀的普通研究生。全校共推荐50人,奖励标准为1000元。学校分配我院名额2人

三、时间安排

1.9月24日-9月26日,研究生本人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申请各类奖学金。

2.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5日18:00前报送相关材料至研究生会。

3.9月26日-9月27日,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并公示。

4.10月9日公示结束,学院上报评审结果。

四、任务安排

1.学生本人登录平台申请各类奖学金并提交各项证明材料(每人提交一个档案袋,封面粘贴材料清单,将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材料带,样式见附表)

2.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负责审核申请人申请资格(学籍是否正常在校、是否定向、少干是否落实单位、是否违纪处分)和学习成绩,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进行认定。

3.各班班长学院研究生会负责申请材料的初审和计分。

4.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社会实践、获奖和荣誉称号。

有关说明

1.公示期间学生可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

2.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本人签字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评定资格,并经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后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zip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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