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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学生普通研究生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来源: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时间:2019-08-26]


2016级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学生:

根据校、院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本年度普通研究生推免工作,现将研究生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6级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学生中:1、符合研究生推免要求;2、专业学习成绩三年平均绩点在前30%3、通过CET-4或者相当水平的其他外语类考试。

二、评定办法

1、遵照《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和《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执行。按照综合成绩=学业成绩x80%+综合加分项x20%计算,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2、学业成绩以学院提供的数据为准;综合加分项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计算。

三、评定程序

1、评定前,各班需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校、院研究生推免办法,明确各项规定。

2、各班组织评定小组;开展班级评议工作。

3、评议结束后,需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无异议,每位参评人签名承认评定结果。

4、按学院规定格式填报表格,向学院上报班级评议最终结果。

四、评定时间

2018826日——31日,开展班级评定并公示。

2018831日下午4点前,上报学院相关结果,交电子版、纸质版、备案材料各一份至团学办公室谢芳老师处。

五、重要说明

该综合计算办法暂仅适用于普通类研究生推免工作,学校各类专项研究生推免计划的成绩计算按各相关要求执行。

六、相关要求

1、各班务必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评定。

2、在评定前积极动员,认真准备,讲清利害关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分析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好应对措施。

3、评定时,记录要准确、依据要清楚,凭证要真实。严格按照推免办法所列条款计算分数,不得突破。

4、评定结束后,评定结果一定要全面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要务必认真核查,并经由评定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评议,决定是否予以更改。最后的评定结果,应由本人签名。因故不能由本人签名的,由本人出具代签授权,评议小组集体同意后,可由他人代为签字。代签授权上须明确说明班级评定的本人最终结果(含分数、排名)及相关责任。班级评议小组应妥善保管代签授权,并报学院备案。

 

此项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请各班务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材料.zip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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